没有。包头市残疾人除了正常每月领取的补助包头墓地价格,其他方面并没有优惠待遇,买墓地这样的事情都是自己处理的,民政部门不会干预。
第三十三条指出,违反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包头墓地价格、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如违规土葬或未及时火葬遗体的,由民政部门要求丧事承办人限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第八条第二款,即非法外运、偷埋乱葬尸体者,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参与外运单位或个人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丧事承办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指出,违反第十四条规定,如在户外搭建灵棚、播放高音祭奠乐曲、停放遗体或在公共场所叫夜、抛撒纸钱的行为,由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对丧事承办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提到,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从事祭祀活动、破坏环境或妨碍公共安全的,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要求改正,可对责任人处以20元至1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指出,违反第十六条规定,制作、购销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或在火葬区内生产、销售棺木或在城市主要街道和居民区销售花圈的,由民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相关物品,可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至3倍罚款。
第三十八条要求,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制丧事承办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违反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造成骨灰丢失、遗体损坏或遗体丢失的,每具赔偿1000至3000元,遗体丢失每具赔偿10000元。
第三十九条指出,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非村民提供墓穴用地的,由民政部门对提供方和被提供方分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四十条规定,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耕地、林区等地区建造公墓、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限期迁移,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指出,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求公墓服务单位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3倍罚款。
第四十二条提到,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骨灰格位和墓穴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求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3倍罚款。
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第二十八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墓区内构建封建迷信设施、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修建宗族墓地和活人墓、挖掘、毁损墓地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指出,违反第三十条规定,新建公墓未达到绿化标准或已建成公墓三年未达到绿化标准的,民政部门应要求限期达标,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殡葬服务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改正,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