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就好就业的专业是殡仪服务 本专业创办于1995年,经过13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国家示范性建设的重点专业。拥有国家精品课程殡仪服务员、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各一门。本专业面向殡仪服务岗位,培养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心理健康,掌握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必备的殡仪服务方面理论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殡仪服务等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现代殡仪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殡葬礼仪的策划操作能力、殡葬服务业务洽谈能力、各种殡葬应用文的写作能力、殡葬营销能力。 专业课程:殡葬礼仪、殡葬服务营销、殡葬服务洽谈、殡葬心理学、殡葬策划、殡葬应用文、挽联写作、书法等。 职业证书:遗体接运工证书、殡仪服务员证书。 就业岗位: 1、在各级殡仪馆从事接运、殡仪服务等工作; 2、在民政、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配合从事民政工作; 3、在各级殡仪服务公司从事殡仪服务、殡葬策划、营销等工作
遗体化妆师申报条件:
一、五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殡仪服务员,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四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三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工具箱里放着大小各异的刷子等化妆工具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二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五、一级遗体整容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资料拓展:
1、整容师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2、遗体化妆师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个标准360学时;四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三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260个标准学时;二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一级遗体整容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3、培训教师要求:
培训五级、四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二级、一级遗体整容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一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由中国殡葬协会、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等单位参与起草的中国首部《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国家标准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起殡葬从业人员均须持证上岗。从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获悉,北京市2009年已开展相关培训和考试,2009年年底前预计有400人可率先领证。
5、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姜晓刚介绍,北京市从事殡葬服务的人员有2000多人,工种有殡仪服务员、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和墓地管理员。根据《殡葬服务从业人员资质条件》,殡葬从业人员今后均须持证上岗,各工种人员具备专门的从业能力。
6、遗体化妆师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刻苦勤奋。
(2)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3)文明操作,善待故人。
(4)爱岗敬业,与时俱进。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体整容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