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是用来安葬逝者的地方,而营业性公墓则需要占用土地资源进行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性公墓的设立需要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那么,在白山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对该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白山市经营性公墓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申请
接收受理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 审批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将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如果符合审批条件,将出具决定书。
二、白山市经营性公墓审批办理条件
申请资料必须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才会被即时受理。
三、白山市经营性公墓审批办理材料
1. 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民政局提交建设经营性公墓的申请。
2. 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向省民政厅提交建设经营性公墓的请示。
3. 属地地级发展改革委(局)向单位或个人回复关于同意经营性公墓立项或备案的通知或批复。
4. 省级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部门向单位或个人回复关于用地或林地的复函。
5. 属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预审意见和批复。
6. 建墓单位需提供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 属地政府出具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邻避效应报告)。
8. 属地规划部门提供项目规划方案和规划图。
四、白山市经营性公墓审批办理依据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2012年11月9日修改),第三条指出,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规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公墓则需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需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总之,埋葬逝者需要占用土地资源。在我国,殡葬事业的用地通常选择较为偏僻的地方,人们对这些地方可能存在一定的忌讳。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