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立经营性公墓所需的申请报告。
提交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提供建立经营性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购买墓地需要提供以下手续申请公益性公墓:
火化证明:火化后,火葬场会提供一张绿色火化证明,该证明仅用于购买墓地,不得作为其他死亡证明使用。购买墓地时需将证明交付给所属公墓进行验证和保管。
提供逝者的照片:任何一张清晰度较高的逝者生前照片即可。公墓会处理照片并归还给家属。
提供逝者及亲属的资料:用于墓碑刻字,包括逝者姓名、立碑人姓名及立碑时间。此外,还需提供逝者或墓地使用者的生辰卒月(即生日和去世日期)。
公益性公墓不可买卖。公益性公墓由区县民政局批准,属于合法性公墓。若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超范围经营。
经营性公墓需经当地政府同意,并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
若您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