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优化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手续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意见建议答复
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明芹代表提出关于优化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手续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此建议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办理,并作出如下答复。
现行的公益性公墓用地政策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公益性公墓用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建设项目在使用林地时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支付相关补偿费用,同时按规定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公益性公墓,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外,可使用Ⅱ级及以下保护林地。
云南省林草局积极履行殡葬制度改革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的整治要求。省林草局与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公益性公墓项目及时依法依规审批。针对脱贫攻坚时期的“边建设边报批”项目,正在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完善后续手续,并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模式。
未来,省林草局将继续深入研究公益性公墓用地政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