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益性公墓,辽宁惠民殡葬服务再扩面,这7类人员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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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惠民殡葬服务再扩面,这7类人员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辽宁省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服务政策辽宁省公益性公墓,服务进一步扩面,7类人员可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免费对象:共7类辽宁省公益性公墓,包括具有辽宁省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名(主)遗体、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

免除费用: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即普通车辆运送遗体费用、3日内普通冷藏柜存放遗体费用、普通火化设备火化遗体费用、1个普通卫生棺和1个普通骨灰盒费用。此外,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免除5年骨灰寄存费;骨灰进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的,实行免费安葬;骨灰进入国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给予适当优惠和减免,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并公布。

办理要求: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国办经营性公墓,要在办事大厅或显著位置将惠民殡葬服务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公开公示;按照一站式服务、即时办理理念,科学设计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严禁要求减免对象家属先付费后报销;殡仪馆对免费对象实施遗体火化时,要与其他服务对象同等对待。

深化改革:各市要加大惠民利民便民殡葬政策创制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扩面增项提标。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减免对象扩面至没有享受丧葬费补贴的城乡居民,探索制定农村集中安葬奖励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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