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湖北省丧葬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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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丧葬费标准

湖北省丧葬费标准需要咨询当地人社局。
1、丧葬费:湖南省退休教师病故的丧葬费为7000元;因公死亡的为9500元;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丧葬费,丧葬费为平均六个月的工资;
2、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各地不一,湖南省2023年标准,因病死亡丧葬费7000元,因工死亡9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沙市一人每月750元,二人或以上每人每月635元,其他地区一人每月690元,二人或以上每人每月630元;
3、劳动合同工工亡:按《工伤保险条例》计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丧葬费标准的确定流程:
1. 政策制定:由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地区的丧葬费标准;
2. 政策公布:丧葬费标准一旦确定,将通过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3. 办理程序:当地人社局会明确丧葬费申请的具体程序,包括所需材料、申请流程等;
4. 办理地点: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地的人社局进行咨询和办理;
5. 办理时限:人社局会对丧葬费的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设定具体的时限,以保障及时发放;
6. 监督渠道:为确保政策的透明和公正执行,通常会设立监督渠道,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综上所述,湖北省的丧葬费标准需要咨询当地人社局,具体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会在政策公布后明确。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
第一条
丧葬费标准
(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
(二)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6500元调整为9000元。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丧葬费如执行了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7〕257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确定)的,不再同时执行本文所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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