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你好!请问遗体不火化要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殡葬资讯 0 8

你说的情况“可能”会受到惩罚。 因为殡葬管理条例中只说少数民族和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允许土葬。 如果死者在火化区去世且具备火化条件而没火化,采取了土葬的,就要看有没有人向当地的殡葬执法部门(此处指的是民政部门,而不是殡仪馆,因为殡仪馆只是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资格)举报了,一旦有人举报,该死者家属就会受到惩罚,具体受到什么惩罚,惩罚力度大小就因地区而异了,因为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没有细说,而每个地区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殡葬管理条例,我建议你关注一下当地的殡葬管理条例和当地类似事件的处理情况。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要火化后安葬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

宣城市在2016年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是巩固火化率,确保城乡遗体火化率持续稳定在100%。二是禁止乱埋乱葬,对擅建殡葬设施、墓穴占地超标、违规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进行集中整治和查处。三是落实惠民殡葬,结合民生工程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受惠面,争取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四是实现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废弃采石宕口等建设公益性公墓,提倡生态葬、推广骨灰堂等安葬方式。五是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规格,新建墓地采取小墓形式,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葬墓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提高绿化植被覆盖率。六是加强城乡居民丧葬丧事管理和整治,对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沿街游丧、抛洒纸钱以及在禁火区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七是加强公墓管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政策,查处改变公益性公墓性质、非法销售、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八是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实行火化和生态节地安葬,带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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