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贴,湖北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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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补贴、丧葬费为退休人员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个月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为退休人员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
3、遗属困难补助费补助为:每人每月按全市上年度企平工资25%的标准发给。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按全市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70%的标准发给。

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的标准: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贴,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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