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果园建坟墓,果农要求赔偿,该不该,
法官在果园建坟墓,是违法的,果农要求赔偿,也是应该的。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法官知法犯法,应该立即报警,并要求给予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石家庄陵园是否有使用年限?
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处置定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运用年限是永久性的,20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交纳费用是购墓款的5%-10%,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缴费周期。购墓者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以及各自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置。
石家庄地区合法经营性公墓有常山陵园、古中山陵园、龙凤陵园、神岩山公墓、天安堂公墓,请大家购买合法公墓,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石家庄四家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