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如下:一丧葬补助、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近亲属按照规定带齐材料,申请成功之后就可领取。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条件如下:1、只有因工死亡的,才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亡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丧葬补助;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2、死亡证明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种情形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种情形 因工死亡,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因工死亡待遇。
第三种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