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费殡葬服务合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生活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具体金额如下:丧葬补助费为3个月工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为6个月工资;在职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为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的为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其待遇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发放。对于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情况,在没有将相关费用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由企业负责按上述标准提供死亡抚恤待遇。
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均以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这意味着,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在申请这些费用时,家属需提供死亡职工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这些费用的申请通常需要在职工死亡后一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限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在办理丧葬费及抚恤金的过程中,家属可能需要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机构,以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同时,他们也可以向工作单位咨询,以确保正确地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在某些情况下,家属可能需要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如遗体火化、殡葬服务等,这些费用通常不在丧葬补助费中涵盖。
此外,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时,还需要关注与死亡职工有关的其他福利和权益,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确保所有相关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因信息不全或流程不熟悉而导致的权益损失。
在广西北海地区,合同制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办理流程和标准与上述内容大致相同。家属需要按照当地政策和规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正确的流程和充分的准备,家属可以确保获得应得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及一次性抚恤金,以减轻因亲人离世带来的经济负担。